2015年9月29日 星期二

渣打馬拉松2016

我今年在內地渡過中秋節,由於今天是2016年渣打半馬賽事的首日報名日期,所以我昨晚特意趕回港。過往經驗告訴我報名人數將會十分踴躍,故此我在630分開啟電腦,預先進入了渣馬報名主頁,但我花了足足37分鐘,才能成功進入報名等候區,但令我感到失望的,就是在電腦前呆等了兩個多小時,還未輪到我的時候,所有半馬名額已經宣布爆滿。

近年報跑參加渣馬賽事愈來愈困難,因為很多配額預留了給跑會及一些大機構,換句話說,日後如果不加入跑會,能夠參與賽事的機會相對變得渺茫。

不能參與2016的渣馬賽事,對於我這類年年跑開的跑友來說,有一種說不出的失落!我想起天下無不散的筵席這句說話,世界上每件事情,有開始的一天,亦有終結的一日。自然地,每個參加長跑比賽的跑友,總會有退出的一天。我曾經想過,在有生之年我還可以參加多少次渣打馬拉松?我預期自己會堅持到跑不動的時候才會停止,但因為報不到名而被廹退出比賽,卻非在我預期之內!

2015年9月23日 星期三

看不見的東西,你是否會相信呢?

數月前一件謀殺案審結了,被告人依例判處終身監禁!這宗謀殺案有異於一般的同類案件,就是在沒有証人指証及缺少受害人屍體下,由陪審員一致通過裁定被告人謀殺罪名成立。在這種情況之下將被告繩之於法,實屬罕見!
案件判決公佈之後,在社會上引起大大小小的迴响,其中最多的一種看法,是沒有証人及証據下,將被告人判處刑責,可能造成壞的先例,我現將其中的評語羅列如下:
Mr Pong
如果佢咁樣都可以判,可能之後都會係咁都未定
Ka-1220
沒有屍體和被告沒有招認下而定罪的謀殺,咁樣都可以判,之後都會以此為先例全靠環境證供將被告定罪,作假都得,將來呢種莫須有罪名可用於維權人士身上,打壓案件反映香港已經完全大陸化,已經去到大陸一樣的判案思維,只要有需要判刑,就算冇証據、冇招供都話入罪
K-dos
咁都夠料?
mimi-2108
無屍體,無法證即係間屋連血跡都無,疑犯又唔認罪,只靠CCTV環境證供?!環境證供定罪,此例一開以後就好易砌人生豬肉。
Mrbeansr
用波都可以襲警,無屍又告得入,睇怕離呢個日子不遠。
拳拳小書
無屍體、無法證、無認罪都入到罪,完全有違普通法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唔明點解警方死都要搵D嘢,引導陪審團入被告罪。
dttmtong
有入無岀唔俾係其他人殺嘅?所以呢個 case 真係好有趣。

從以上的評語來看,我得出了一個結論,很多人只會相信自己看得見的東西。不過,就算親自看得到的東西,又是否一定可信呢?


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觀賞魔術表演,只見魔術師手握一張啤牌,然後展示給大家看是紅心煙,他將雙手合埋猛捽,跟住拍落厨窗塊大玻璃上面,當魔術師移開手雙手時,那張紅心煙竟然已經穿透玻璃,黐在厨窗的另一面,玻璃上沒有裂痕,整個過程一氣呵成,沒有任何破綻,大家雖然親自目睹,但都不會相信,因為那是魔術表演!換句話說,我們相信一樣東西,除了目睹之外,還加上判斷力。

但有些東西,你看不到也會相信,例如在求學時期,有個實驗是把一些鐵粉撒在紙上,然後把紙放在磁石上。你不停震動那張紙,鐵粉就會紛紛積聚在磁石的兩極附近,形成了磁場的圖案。在這個實驗裡,你雖然看不見磁場,但看見磁場的效果,所以你相信磁場的存在。
總括來說,有些你看得到的事實,但你不會相信;有些你完全看不到的東西,你卻會相信!原因是你將看到的事實,經過分析下所得出來的結果。故此,在沒有屍體,沒有法證及被告沒有招認的情況之下,而覺得沒有足夠證據判斷被告犯事,只是一種未經深思熟慮以及借題發揮的看法。

2015年9月17日 星期四

誰有問題?

張曉明出席基本法頒佈25周年的研討會上,發表了長達26分鐘的言論,解釋本港政治體制及特首與三權關係等。張曉明將香港政治體制定位在中央直轄下,以特首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特首地位則是「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的三權之上,起著連結的樞紐作用」特首更具有「雙首長身份和雙負責制的責任,使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


張曉明表達的意思非常清晰,說特首擁有另一特權,權力更在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換句話說,三個機關首長,都要聽命於特首。單看字面上的解讀,即是假如特首犯法,只有中央政府才能制裁他。
近年內地官員對香港事務指指點點,已經見怪不怪,但有個有趣的現象,當事人通常保持沉默,但卻有高官議員撲出來為他護航。

首先撲出來的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他說大家應用客觀和持平的態度來看張曉明講話,不應斷章取義只取一句,兩句,然後無限放大。他繼續說,張曉明的意思並不是說行政長官有任何獨大的權力,而是強調行政長官或香港特區政府受立法和司法的監管。
看完律政司替張曉明作出的辯解,我才明白他能夠當上律政司司長的原因!原來一般人一字不漏的看張曉明的言論,是屬於斷章取義,無限放大!我從頭再看一遍,可能缺乏想象力的緣故,我仍領會不到袁司長所講的意思。

為了表示效忠,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行政會成員鄭耀棠及羅范椒芬,也出來為張的言論辯護,鄭說張曉明的言論遭外界歪曲,強調特首地位超然於三權,並不表示「凌駕」三權之上;而羅范亦在一個公開場合撐長曉明,強調香港有司法獨立,張的意思是指特首是中央在港的代表,連接中央和香港,不存在特首凌駕法律之上,質疑有人過度演繹張的言論,更指公眾的擔心是源於對「基本法」理解不清晰!同是撐場,羅范可以將這件事跟基本法扯上關係,擦鞋技巧明顯比鄭耀棠高一班。
這次倒要讚讚劉江華,他有自知之明,知道公開撐場會出現反效果,故此到現在仍保持箴默。特首的權力可以凌架於法治機構,這是張曉明的看法,他只是講出自己心底內的說話,我看不到有什麼問題!反而,那些撲出來替他欲蓋彌彰的高官議員,才是真正有問題!

2015年9月10日 星期四

非常任務

對一般打工仔而言,如果老闆俾個任務你做,就算完成唔到,後果唔會太嚴重,頂多係少減升級機會!但喺某啲情況之下,如果唔能夠完成任務嘅話,分分鐘人頭落地!最極端嘅一類,就係無論你完成與否?結果都一樣,壯烈犧牲!人肉炸彈就係一個極佳例子!
雖則話牛唔飲水唔撳得牛頭低,你唔加入IS,又遠離塔利班,照道理你接到嘅任務,危險極有限!但假如你生長喺北韓嘅話,又唔同咁講法囉!
上個月喺南韓非軍事區,有兩位南韓士兵在巡邏時被地雷炸死,南韓指摘北韓在非軍事區埋地雷及開火,要求北韓道歉並承諾不再作出挑釁。北韓否認指控,南韓政府一怒之下,對北韓恢復中斷多年的反平壤擴音廣播。
肥仔恩為咗顯示強勢領導,警告南韓及設下期限,如不在限期前停止廣播,北韓將會以武力還擊。但南韓總統朴槿惠睇穿肥仔底牌,知道佢根本唔夠軍力,只不過响度靠嚇。論武器,論靠山,遠遠及不上南韓!故此,朴槿惠喺限期屆滿後繼續廣播,肥仔果然不敢輕舉妄動,但騎虎難下,肥仔深知絕對不能在國民面前示弱,唯有擺出強硬姿態,出動五十艘潛艇佈防,暗地裡卻安排對話,務求達成協議。




肥仔委派軍方總政治局長黃炳誓同勞動黨對韓秘書兼統一宣傳部長金養建作為談判代表,據小道消息透露,肥仔下達命令,是次會談,只許成功,不許失敗!接到這個非常任務,兩位代表話唔驚就假喇!因為先前已經有案例,如果肥仔唔滿意嘅話,連姐夫都可以痛下殺手;而人民武力部長玄永哲,喺開會時太攰頂唔順恰咗眼瞓,最後俾肥仔用高射炮將佢處死。前車可鑑,呢兩位代表,接下呢個名副其實嘅死亡任務,真係有得震無得瞓架!
查實朴槿惠都唔想同肥仔開戰,所以條件十分簡單,只要平壤對埋設地雷一事作出道歉,加上承諾不再作出挑釁,南韓就會即時停止於邊境用擴音器作反擊平壤廣播。
作為平壤代表,確實唔易做!如果道歉嘅話,就算南韓停止廣播,佢哋返到平壤,肥仔都可能以喪權辱國罪將佢哋處死!但如果唔道歉嘅話,最後談判告吹,佢哋兩個亦難逃一死,呢次可謂進退兩難!我估呢兩個代表,會向南韓談判代表打溫情牌,講出佢哋嘅處境,希望南韓體諒!或者將一啲重要軍事情報向對方透露,以換取達成協議,結果南韓代表最後接納平壤以「遺憾」取代「道歉」二字。


平壤封鎖新聞,在國內可能有另一版本,國民未必知道有談判呢回事,還以為南韓喺平壤嘅武力威攝之下,乖乖就範。肥仔藉住呢次事件,將自己嘅威望又再推高一層!故此,有理由相信肥仔日後仍會不斷向南韓作出挑釁,再從中建立威信。這類「非常任務」將會綠續有來,平壤代表唯有自求多福!

不一樣的渣馬(21/1/2024)

  後天便是一年一度的渣打馬拉松,但兩星期前的意外,不得不令我再三考慮應否退出是次賽事。我衡量過目前狀況,右腳跟已消腫,雖有少少痛,但跑十公里應可應付。最大的問題是右手不能活動自如,若出賽的話,需用左手托著來跑,否則右手會變成條條揈。 發生意外日期: 4/1/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