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6日 星期二

投入與熱誠


我雖然退休接近大半年,但對於一些特別案件仍感興趣,可能我曾在法院工作了二十多年的緣故。事緣最近有件民事訴訟,令我感到十分疑惑,因為我曾接觸類似工作,那件案件並不符合入禀的要求。

根據上星期報章報導,新加坡濱海灣金沙娛樂城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向國家隊教練孔先生追討一筆二百多萬港元的欠款。

在香港展開民事訴訟,有幾點要注意的。銀碼少於5萬元,只可以入禀小額錢債審裁處;介乎5萬至100萬元,則要到區域法院;超過100萬元的話,只有高等法院可以處理。小額錢債審裁處能夠處理的,限於金錢欠債。如果牽涉精神或其他需要評估才能斷定的賠償,就算要求賠償金額低過5萬,小額錢債審裁處也無權處理的

入禀令狀有限制,事件需在香港境內發生,原訴人在入禀時,需提交與訟人及被告人在本港的住址。如按照以上的規定,上述案件與訟雙方均不是港人,而事件發生的地方也不在香港,故此香港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應該不獲處理。

我可能學藝不精,故此立即問問一些資深同事,但沒有找到答案。可能我所問的同事,沒有在高院登記處工作過,故此大家都像我一樣,不知原因何在。

最後,我終於找到一位在高院工作的舊同事,叫她代我打聽一下箇中原因。她最後覆我,沒有人談論那件案件,更遑論講出原因。

令我感到詫異,這件案件,明明沒有滿足入禀的條件,但竟沒有在職同事有興趣知道原因。假如你想做好自己的工作,必需對這些特殊案件有興趣才是,否則日後遇到類似情況,怎懂得處理?

近年公務員的學歷較以往提高了很多,但對工作的投入卻比不上我們那一代。最簡單的就是準時上班,對某些同事來說,已經是一種壓力;除此以外,還動輒請病假。我曾往離島工作,必須準時抵達碼頭,因為航班不會等候乘客的;我就算感到不舒服,也不會貿然請病假,因為不想麻煩老闆及其他同事。以上兩件事,可以看到大家對事件的價值觀,可用南轅北轍來形容!

近期出現的醫療失誤,正正就是醫護人員對工作沒有投入的一種表現。缺乏工作熱誠,沒有興趣加深對工作的認識,以上情況,在政府部門間蔓延。公務員的服務質素,明顯在倒退中!

25 則留言:

  1. 係架,我地做靚果陣,就算打個信封都係開開心心咁做既。依家D姐姐仔,真係多少少野做就怨天怨地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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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有個下屬,一個月大約返得十五日工,雖則每次都有醫生紙,但係同事都知佢吞卜。你合法蛇王咪低調啲囉,但佢重多多事幹,成日話多野做,又話工作分配對佢唔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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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認同,學歷高了,熱誠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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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近年公務員的學歷較以往提高了很多,
    但對工作的投入卻不比上一代。
    公務員的服務質素,明顯在倒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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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然不是每個新入職的公僕都係咁,我指出的只是一個普遍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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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近一百年
      一代不如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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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那麼的話,在林鄭當政後,大家有可能會懷念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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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女子與小人
      難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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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而家部分年青人, 自己返工懶但鬧勤力既同事係有奴性. 自己搵唔到大錢(佢覺得錢要大舊到一兩年可以買樓), 就鬧有錢人, 老闆, 唔諗下人地幾咁努力工作先做到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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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只見到別人成功,但背後付出的努力,佢哋就完全無諗過。急功近利揾快錢,為部份時下年青人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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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有熱誠與投入,自然就會希望了解更多,你說得很對。或者再「功利」一點,自行發掘、了解多些,其實無形中都是豐富了自己的識見與經驗,這些經驗「養兵千日,用在一時」,有需要時發揮出來也可讓上司眼前一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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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說得對,但有唔少新入職同事,在其工作範圍內,甚少主動學習新知識,在工作上遇到困難,不是想辦法解決,而是選擇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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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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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很佩服你這種查證的求真精神,實事求是。一個人的專業精神,總是自己終身受用,也為別人有目共睹而生起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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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貴兄,謝謝抬舉。上述個案,我相信高院前線同事,沒有看過文件是否符合入禀條件,但公道說句,由律師代表入禀的案件,前線同事很難拒絕接收,因為律師具專業資格。我相信原告律師清楚這件案件會被撤消,但其目的只是將事件搞大曝光,藉此給被告人壓力。這件案件廣泛報導,同事應看看其申索的內容,以及入禀的理據,以便日後遇到同類性質個案時,也懂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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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覺得這並非以前和現在的分別,而只可說是多與少!
    因為一粒老鼠屎可破壞整煲粥,那麼,便可能有其他的人而被慣了。正所謂職場文化,西瓜靠大邊,這樣,劣幣自然便會驅逐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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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況且,除了是上級指定要做的事外,其它的也就好少理,就算知道,亦都可能為怕事而裝作不懂,為因說出來一可能給人搶功和二使人對你提防。
      但若是有機會升職的話那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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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也說個對,這可歸納為個人的處事方式。假若我是他們的上司,我會看看他們對這件案件的理解及看法,他們的回應,會作為我寫他們評核報告的一個參考。考勤報告與升職悉悉相關,但我相信他們的上司也不會這樣做,因為近年晉升的主管,很多都是不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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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飛獵兄、你講嘅那宗個案唔止你𢲷頭、在下曾在政府三個部門(包括兩個執法部門)工作三十多年、但也𢲷爛個頭都想不出原因來。講到公務員對工作嘅心態、相信是受到社會嘅政治風氣和管治當局嘅作風所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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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無估計錯誤的話,訴諸法庭只是晃子,原訴人有意利用法庭將事件曝光,廹使被告人還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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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I thought that Statement of Claim in the High Court must now carry a Counsel's certificate that there's a viable claim for the relevant action and by implication, that the question must already have been duly considered by Counsel. That the Plaintiff is a foreign company is not by itself a bar to an action in the Hong Kong courts. Of course, if so, the Defendant may apply for security for costs against such a Plaintiff before allowing itto proc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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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Depending on the exact circumstances under which the cause of action arose, either party may apply to Court on the ground of "locus non conveniens" if that be the case, for the matter to be transferred to another jurisd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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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correction: forum non conveniens, not locus.
    My apolog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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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You have a good fondation of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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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有感

  受傷後的右手康復進度緩慢,已經接近九十天了,仍然未能舉起。物理治療的效果並不顯注,仍是靠自己勤些練習。   日常用開右手的工作,現被廹改用左手。受傷後發覺,左右手各司其職,不是所有的動作都能夠互相取代。而須雙手互相配合才能完成的動作,倍加難度。   簡單如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