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事故發生時,尤其是公職人員,最常見的後續,就是被追究責任。在此情況下,需要負責的官員,要為失誤付出代價。若牽涉刑責時,有機會身陷囹圄;若不涉及刑事,則遭受譴責,警告,或勒令提早退休。
因為利益會受到損害,故此沒有人會這麼偉大,將責任攬上身,取而代之,就是互相卸責。
這種情況,我相信不少人在工作上似曾相識。
我記得在職時,有一次同事將文件給上司查核,但上司一時疏忽,核對後忘記簽名,就將文件交回下屬。下屬沒有看清楚,就將文件寄出。文件其後退回給上司補回簽名,結果導致遲交,上司要向上層解話。
是次事件,上司責備下屬做事粗疏,但下屬反駁,簽名是上司的責任,她只是負責整理文件給上司核對,上司有否簽名?不是她的責任。至於誰需負責,各執一詞。
另一事例,就是沙中線工程涉嫌做假事件,港鐵,承建商及分判商等,均將責任互相推卸,結果事件愈鬧愈大,有可能牽涉刑事成份,據聞已轉介執法部門跟進。
但世事無絕對,有組織卻反其道而行,就算不是自己做的,亦將責任攬上身。
例如當有爆炸發生,航機墜毀,嚴重交通意外等等,組織如阿爾蓋達,哈瑪斯集團,塔利班及伊斯蘭國等等,會第一時間公開承認責任。
看起來有點諷刺,明明是意外,擺明是天災,卻有組織走出來負責,想不到責任也可以被用作耀武揚威,及顯示實力的武器。
上司需負責
回覆刪除責任顯示實力
我覺得雙方都有責任。由於雙方關係欠佳,下屬有可能知上司無簽名,故意令上司被高層責備。
刪除你咁快又出帖。
回覆刪除簽名那件事,我覺得上司下屬都有責任,但下屬多些,至少佔七八成。文件本來就是給上司簽名的,回來唔check簽名,就好似叫老闆簽支票,回來唔check簽咗未。
睇新聞,唔覺所有恐怖活動都有組織撲出來承認。有些事件待了幾日才有組織承認,因有時支部做的事,通訊秘密而迂迴,中央未必即刻知。有些承認確有分真假,例如獨狼做的事,有些小組織會出來承認騙功勲。有些是某組織承認,但政府刻意否定,並謊稱是意外,以避免壯大了那組織的實力和形象。所以對政治之事,大眾要小心查證,多看不同觀點。
哈哈!暗示我己熟習工作,效率提高了,時間自然增多。
刪除我覺得責任屬五十五十,因為我認識那兩位主角,那位同事有可能知上司沒有簽名,故意讓他給上層責備,皆因她曾就考勤報吉與上司弄到不歡而散。
是的,凡事牽涉到政治,單看表面,知道的未必是真相。
「各執一詞」,咪表示兩個都不付責任。
回覆刪除同樣是兩個人都冇心做好呢份工。
你說得對,在公事上,互相卸責的情況屢見不鮮。
刪除公職人員「承認責任」,就是自己過失寫花記錄;恐佈份子、極端組織「承認責任」,反過就當成「功績」吹噓,希望借此招攬更多人加入。
回覆刪除你說得對!同一樣事物,在不同人的眼中,具有不同的作用。
刪除呢個case下屬責任大D, 佢既工作係叫上司簽名, 上司冇簽佢就唔應該寄.
回覆刪除佢可能根本冇比上司簽就寄, 比蕉皮佢踩.
有啲檔案,要老闆簽成十幾個名,簽漏同Check漏都有機會發生。如果下屬不是故意跣老闆的話,就是做事粗疏。我亦見過有下屬到十足十,但換來的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考勤報告,還不時被老闆呼呼喝喝,令到下屬氣綏,在此情況下,做得不好,老闆也需付上責任。
刪除容我補充兩句。職場上,下屬跣上司是有的,但這個簽名case應該跣得唔應,如果跣著,豈非說,在工作程序和內部監察上,可讓下屬在上司不知情下,自己編寫沒有上司簽名的文件並且自行寄出而要上司食晒死猫?或下屬可以用機構名義亂發信件?不可能的。所以主要責任都在下屬身上。正文中的職員反駁:「簽名是上司的責任,她只是負責整理文件給上司核對,上司有否簽名?不是她的責任」,若放在私人企業上,這位女職員很可能會被即時炒魷。
刪除我覺得疏忽同偽造文書是兩回事,沒有員工會愚蠢到為了跣老細而挺而走險,干犯刑事罪。下屬明顯有錯,但亦反映那位上司在人事管理上出現了問題。
刪除假若我是那上司的老闆,到撰寫考勤報告,在Supervision 一欄,不會給予高分數。
政府是良好顧主,加上炒人的程序較私人公司複雜,故間接鼓勵某小撮人玩忽職守。
Philip兄,疏忽者跟偽造文書者,前者非刻意,後者則蓄意,所以論事後懲處,後者嚴重得多。但我們討論的問題在「文書流程」中名字簽核機制,誰是把關人,這名把關人負的責任最大。如果工作流程中崗位權責不清,就很難避免疏忽、偽造文書,以至各種後果。網友May Li將一般文書流程寫得具體清楚,相信讀者一看就明。
刪除明白!我只是回應你那句「自己編寫沒有上司簽名的文件」而矣。
刪除我地做阿四既,周不時負責把文件送交老細簽名或審批,再放out tray傳返俾各有關同事。如遇上阿仔唔記得簽名,就咁就傳返俾人既話,呢個責任係應該我負既,可以怪我唔多望一眼。至於如文件未有簽署就發,負責打包果位同事都責無旁貸,事關佢都要先影印再發件既,發送之信件有冇簽署及有冇附齊有關附件,呢位同事都要核對清楚既。一重重既把關,先可以防止老虎洽眼訓既。去到尾,真係衰咗要揹鑊既話,真係應該由負責處理同發放文件果位同事揹飛既,點可以怪返上老細個頭度呀?
回覆刪除概括地說,一個出現問題的寫字樓,應該是管治出現了問題。所謂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看看現時的港府,就可見一斑。
刪除同意May Li,
刪除一旦牽涉到利益關係,大部分人都想盡辦法去卸除責任,只有少數人肯站出來承認責任。
回覆刪除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故此,對於那些為民請命的議員,你相信他們真的這樣偉大嗎?
刪除反專制(以至反獨裁和極權),目的在爭取一個公平公正的社會體制,在其中大家可以自由追尋自己的夢、享受自己的「小確幸」,使每人既自利又利他,或至少利己而不損人,而不應損人而利己,也不必專損己而利人。
刪除在這樣公平的、自由的環境下,自己活成什麼樣子則應自己負責。所以反專制並不要求損己利人,也談不上偉大,不必建立什麼「民族偉大復興」,不必奢言「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這類假大空。
P.S.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大概是民國後隨口噏的民間智慧,似無出處和年代可考。新解,讀過就算:
《被誤解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難道自私才是人的本性?》
https://bit.ly/2FsLLzJ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原來是這個意思!》
https://bit.ly/2UNYwKm
《佛說十善業道經》:「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刪除意思是:
不為自己製造新的惡果,不為自己造成新的災禍,
這才是「為自己」。只有這樣才不會天誅地滅。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刪除啊!原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係咁解嘅!
刪除嘩!Philip你而家啲博友越嚟越有深度喎!豈不是
Ka ka 以後入到嚟你個博都唔敢亂咁噏!
:P
只是我個人認為… 隨口噏嘅"民間智慧""引經據典"嘅智慧也好,只要吹水吹得開心,
引用一下人間智慧也無不可!哈哈哈…
〈增廣賢文〉就是典型的民間智慧的匯集,內文反映人生哲理,積極消極皆涉,有時義理相反,令人無所適從,但人生本來就充滿矛盾。
刪除https://bit.ly/2Wfb9OT
吹多兩句。以前家家有本《通勝》,父母用來擇吉日,〈增〉就附在《通勝》裏,我中學時好奇取讀,對那些訓示概括,感到震驚,因為學校老師從不討論人生的。當然,後來更年長,發現更多書比〈增〉更含哲理。又《通勝》還教人用粵音讀英文,挺好笑好玩的。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是否新解更好,以至曲解,暫不在此討論。其相近意思,另一民間智慧如「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卻是出於《三國演義》的曹操口裏。據考這是作者羅貫中老屈曹操的,志在加強人物性格和小說張力。
為利己而損人,如此人生座右銘,大家自行選擇奉行否。或者說,誰會選擇跟這類人做朋友?只要有利,佢會隨時出賣你。
KAKA 大夫最鍾意講笑,喺呢度講乜都得,當然最好不涉及生身攻擊。你說得啱,呢度啲博友好有深度,你便是其中的一個。^^
刪除貴兄,謝謝你提供的資訊。
刪除我以前家中都有本通勝,我是一個粗枝大葉的人,約略看過內頁,只知有幅春牛圖,如果農夫赤腳,表示來年多雨水;穿鞋則代表天旱。想不到原來有教授英文,真的走寳了!
我以為只有自私的人,才會抱著「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種想法。至於大夫的解釋,確實有點深奧,我需要時間消化。
《增廣賢文》又叫《昔時賢文》、《古今賢文》,
刪除作者不知何許人,亦不知何時成書。
書集古訓、諺語,講為人處事種種哲理,遍及釋道儒。
本書易讀易明,琅琅上口,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人稱「讀咗≪增廣≫曉講嘢,讀咗≪幼學≫行天下」。
大明萬曆年間嘅戲曲《牡丹亭》就提過本書,
推斷成書,最遲喺萬曆年間。
明清都有文人增補,
得名《增廣昔時賢文》,通稱《增廣賢文》。
作者之名,未見記載,只知道大清同治年間,
儒生周希陶重訂過,民間結集成書。
黃曆又稱老黃曆、皇曆,臺灣一般稱為農民曆,
刪除是帶有每日吉兇宜忌的一種萬年曆。
黃曆相傳是由軒轅黃帝創制,故稱為黃曆。
農民曆/黃曆主要內容包括西曆、
農曆和幹支曆三套曆法,二十四節氣,
每天的宜忌、干支、值神、星宿、月相、吉神凶煞等,
內容豐富,且因各家編寫出版而不同。
民間俗稱農民曆/黃曆為通書、擇日通書,
但因通書的“書”字跟“輸”字同音,因避忌諱又名通勝。
謝謝提供資料!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