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判斷力



事實和証據就是學問的基礎,事實和証據的來源有兩種;一種是親眼看見的,一種是聽別人傳說的。

對於傳聞,都應當經過思考,不應當隨隨便便就相信。這一番事前的思索,不肯隨便輕信,便是懷疑的精神,亦是學問的基本條件。

近月傳聞有示威人士在太子地鐵站被殺,多達七名受害人,且言之鑿鑿。假設有人被殺後,而事件可以不了了之,我相信起碼要符合以下條件。

  1. 獨居孤兒,無親無故;
  2. 居住自置物業,故此沒業主前來收租,令失踪事件曝光;
  3. 跟鄰居關係疏離,故此沒有人關注你的生死;
  4. 沒有朋友,故此沒有因你消失而到處打探你的行踪;
  5. 沒有欠債,故此沒有債主登門追討而將事件鬧大;
  6. 沒有工作,故此沒有上司或同事,因你缺勤而追尋你的下落;
  7. 沒有情緒問題,故此沒有社工定時跟進,因而揭發你失踪;
  8. 沒有宗教信仰,故此沒有教友因你失聯而關心你;
  9. 沒有使用微訊,臉書,WhatsApp的習慣,因此沒有人因你突然沒有回應而嘗試尋找你。

若符合上述各項,或可以靜悄悄的人間蒸發。

又有傳聞,政府用金錢令死者的父母閉口,但是否那幾位受害人的父母,都不約而同覺得金錢比子女性命重要呢?若那個死者還有祖父母又怎辦?那些若是公帑,執法部門又以什麼名義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好了,還有死者的親朋戚友,政府又怎樣令他們同時閉咀?

最可笑的,就是傳聞執法部門將死者丟進大海,故近期在海面出現的浮屍,都被視作示威受害人。為什麼執法人員不將屍體直接火化,一了百了,而大費周章,將屍體丟進大海呢?若屍體在化驗時發覺他殺,執法部門所作的努力豈不是前功盡癈?

這些陰謀論,存有不少犯駁的地方,但不少人卻不經思考,選擇相信。最令我詫異的,竟有公務員同事深信不疑,但卻提交不到有說服力的分析,遑論証據!

2019年10月18日 星期五

香江浩劫



最近聽了一段音訊,由李學儒先生製作,將一位具三十多年執教經驗的本地老師,對這塲風暴的書面分析,轉化成為錄音。

李先生重申,內容沒有證據支持,純屬個人分析。若認為有道理的話,可以繼續聽下去,若覺得聽不入耳的話,可隨時終止。

我將該位老師的分析,撮要如下:

動亂目的

這塲運動,是經過長時期策劃及部署,五大訴求只是愰子,實際目的是廹令政府重啟政改,意圖奪取政治話事權,脫離一國,只要兩制。

參與團體

專業及宗教團體憂慮,香港的政治體制,隨著接近「五十年不變」,逐漸向內地的體制靠攏,令目前享有的利益受損。這些團體,包括法律界,醫護界,宗教界,教育界,傳媒,社工及性小眾等等。故此,上街示威人士,不少是來自上述的團體及界別。

長期部署

要發動一塲運動,必需要有龎大的群眾支持。發動者覬覦民眾恐共及仇共心理,進行煽惑。

這些民眾,包括五六十年代從內地逃避共產政權居港的中年人及長者,還有長期受到內地負面新聞影响的土生土長港人。

為了使回歸後出生的年青人仇共,必需從教育著手。據筆者在職時曾接觸過的教育工作者,佔七成有宗教背景,故此,教會在灌輸反共意識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看法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夠還原暴動真相,包括背後策劃,煽動,及使用過量武力等等。

筆者認為作用不大,因為很難找到客觀的委員,就算邀請外國人加入,也難保他們沒有政治取向,故此,就算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也不能確保能夠找出真相。

總結

筆者認為這次暴動,不可能令港府就範,因為北京絕不容許香港成為反華基地,及有損其對14憶人民的管治威信。若情況持續惡化,影响社會穩定的話,不排除中央派遣部隊來港平亂。故這次運動,成功奪權的機會不大。

近月流出的短片,見到有學校老師,帶同一眾師生,到元朗朗豪坊宣讀訴求,支持示威;又有牧師在早禱會上,教唆年青教友上街抗爭,還引述聖經,美化暴力,包裝成神聖使命;還有不少暴徒在街上破壞公共設施後,進入教堂更換衣服等等。這些短片,引證了筆者所說,教會在暴亂中,扮演一個重要角色。

以下是我對事件的補充。

啟動時機

修訂逃犯條例,提供了引發暴亂的借口。我相信就算沒有這修訂案,幕後也會找藉口推動這塲暴亂。選擇在中美貿易戰之際,來發動這場暴亂,是經過精心策劃,明顯配合美國利益,予美國多點談判籌碼。幕後預料中國不敢貿然插手,以增添勝算。

威嚇手段

策劃者利用癱瘓交通,破壞公眾設施來廹政府就範。執法人員為唯一阻力,順理成章成為針對的目標。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抺黑,令其成為大眾仇視的對象,削弱執行職務的效率及能力。

文宣煽惑

元朗721事件,警員將鬱結情緒,發洩在工作上,對黑幫採取放任態度,用了極不理智的處理方式,結果被反對派窮追猛打,要警方徹查,又不時用作示威遊行的借口。

幕後利用「爆眼女事件」「太子站示威者死亡」「新屋嶺雞姦案」及最近的「陳彥霖自殺案」等謊言,煽動仇警情緒,目的是將暴力持續,給港府施壓。

部份傳媒,為了配合抺黑警隊形象,刻意放大武力制服示威者的鏡頭,追訪相信是戲子的街坊及巿民,扮作隨機抽訪。戲子七情上面,落力譴責警隊濫權及暴力,旨在製造反政府聲勢。

一些時事評述員,不斷進行煽動,平日以政見持平作包裝,實則是反對派的文宣寫手。好像「蕭氏新聞台」,分析「陳彥霖」自殺一案,以錄影沒有連貫性,十五歲少女沒有道理選擇蹈海自殺,有人收到報夢及家人草草將屍體火化等等,作為他殺疑點。

理據雖然謊旦,但對仇警或借故搞事的暴民來說,卻如獲至寳,照單全收!但屍體的處理,並非由警方一手包辦,難道經手的部門都有份參與謀殺?盡早火化,明顯杜絕給利用作政治宣傳工具的機會。

結果不出所料,死者的母親不堪女兒死後,仍被利用作為政治宣傳。在別無選擇下,她接受無綫電視專訪,希望無良政客,不要再在她喪女之痛未癒,繼續在傷口灑鹽。大家可以看清楚,這些所謂才子的真面目。

另有評述員,言之鑿鑿,說有內地公安假扮示威者,在地鐵縱火,破壞設施。但細心一想,癱瘓交通,破壞公眾設施,是幕後用來脅廹政府就範的手段,若政府安排「內地公安」來破壞,豈不就是策劃暴動的幕後黑手?

額外資訊

原來出國旅遊的人數,可反映該國的自由度。若自由度不足,國民會趁旅遊後不回國。根據統計,2018年中國公民出境遊人數達14972萬人次,由此可推斷中國的自由度,是否在倒退中?

事件啟廸

這次暴亂,可以看到人禍的殺傷力,最想不到的,原來香港這麼脆弱,只要人多勢眾,就可以盡情破壞,而政府竟然束用無策!

不少陰謀論,源於對事件不理解。好像有人質疑?為何內地居民塗汚美國領事館,卻即時審訊及收監;但本港居民觸犯類似刑責,卻可以保釋候審?原因若本港居民不出庭答辯,法庭可以緝拿歸案,同一情況,對外國人卻不適用;

另外,一名警員,被施襲者割頸,控罪由謀殺修改為誤殺,有巿民質疑政治干預。查實控罪跟舉證息息相關,若沒有足夠證據,被告有機會脫罪。

最令我感到錯愕,就是學生的品德及表達能力,他們似乎不說粗言穢語,便不懂說話。而暴力程度,就像一些未開發的土著,到處破壞塗鴉,令人可笑的,還白字連篇!若香港未來依靠這些年青人,沉淪指日可待!

2019年10月11日 星期五

禁蒙面法


政府推出「禁蒙面法」後,即招來美國國會眾議長波洛西,及末代港督彭定康的強烈批評,唯他們對自己國家所立的「禁蒙面法」卻噤若寒蟬。其意圖是支持香港民主,還是將香港推往暴力深淵?答案呼之欲出。

而一眾泛民議員,忙不掉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法庭宣布引用緊急法,宣佈訂立「禁蒙面法」屬違法及違憲,並申請臨時禁制令,意圖阻撓法例實施。

泛民在記招中發表聲明,指「禁蒙面法」無助解決目前困境,還會惹來更大民怨,政府此舉,等同火上加油。

但「禁蒙面法」還未展開,泛民怎知無助解決目前困局呢?民怨可分兩類,前者怨恨政府沒有回應五大訴求,我相信人數已到了極限。後者不滿政府平亂放軟手腳,未能有效止暴制亂。若成立「禁蒙面法」,起碼減低後者對政府的怨氣。故此,立「禁蒙面法」會帶來更大民怨的說法,完全站不住腳。

至於法例有沒有效果?雖言之尚早,但看見泛民及民陣召集人的強烈反應,可以推算「禁蒙面法」,就好像一枝利箭,剌中暴徒的死穴,故引來強烈反彈。

暴徒將鐵路及公共設施大肆破壞,又到處縱火,動輒設立路障,癱瘓交通。由於蒙著臉,加添搜證困難,故犯事暴徒,有恃無恐。一旦實施「禁蒙面法」,會令暴徒容貌暴光,有所顧忌,可收阻嚇作用。

從「禁蒙面法」一事,可以看到泛民醜惡一面,為了政治利益,不惜埋沒良知,支持暴力。我有部份支持泛民的朋友,因這次暴亂而改變投票決定。在二百萬巿民上街後,我曾對泛民有過憧憬,但隨著事態發展,我肯定會轉變投票意向。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一語出自《老子. 58章》,意思是說即使面對災禍,可能幸福正依旁在其中,相反,面對幸福,要不忘災禍正潛伏在當中   這兩句話的意思,是災禍與幸福兩者是互相依存,可以互相轉化。禍是造成福的前提,而福又含有禍的因素。我們不知道那個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