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朋友在群組內,轉載了某報章其中一位專欄作家的文章,內容是根據月前的一件案件,作出分析。
專欄作家,描情寫景,可以天馬行空,任意創作。但對於實質事件,則要小心處理,不然就會貽笑大方。
根據報章上刋載的資料推斷,有律師往警署,代表一位據稱在警署被強姦的女士報案。律師在落口供時,相信曾要求警方不要披露受害人的姓名,以保障她的私隱。
保障受害人的私隠,不是新鮮事,以往也曾出現過。我相信警方應律師要求,在口供𥿄上沒寫上受害人姓名,而以x小姐代替。
警方經過深入調查後,發覺並無其事,故控告x小姐誤導警務人員。我相信警方曾透過代表律師,通知x小姐往警署協助調查,但代表律師公開表示不獲當事人續聘。在此情況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向x小姐發出通緝令。
整件事件,只在調查階段,從沒有立案及上過法庭,故此不存在筆者所說的「為什麼過了差不多半年,警方也不申請取消禁令?」簡單來說,根本沒有禁令,純是警方接納代表律師的要求吧。
筆者透過朋友問律政司高官,為什麼警方要保護一個 「報假案通緝犯」的私隠時?高官解釋不到,筆者對此感到詫異。查實那位高官的反應,十分正常,因為是警方的事,跟律政署無關,若以書面回覆,就是not in a position to reply。
以上情況,等於我收不到稅單,不去問稅局,而去問運輸處一樣!難道筆者以為警務處已跟律政署合併了?
發出通緝令,目的是想找x小姐到警署協助調查,在立案及審訊前,所有疑犯都是清白的。若在此階段將疑犯姓名公開,實有違法治精神。筆者對警方「啞忍四個月,不公開疑犯身分」感到疑惑,原因來自他的仇警心理,以及薄弱的法治精神。
公僕被抹黑的情況十分普遍,但作為一個專業團隊,不會將私人感情帶進工作中。筆者不明白警方為何不公開那位女士的姓名,以報復她高調抺黑警隊的聲譽。他有這種想法,主要是狹隘的心胸作崇。
「其實答案昭然若揭:警方高層完全知道x小姐是受害人,口裡說不,但潛意識很誠實。」簽發通緝令的程序十分嚴謹,簽發官員需要負上責任,若有任何差池,有機會被民事起訴。可能筆者慣了用「潛意識」寫作,但他不應將自己慣常使用的方式,強加在別人身上。
大家還記得轟動一時的桃色騙案嗎?多名女藝人被利誘及遭到勒索。開審前,法官應控方要求,保護受害人的身份,頒令「傳媒」不得披露受害人的資料。由此可見,喜歡揭露受害人資料的,不是警察,而是筆者的傳媒同事,因為那些資料,可滿足讀者的八卦心理。
刑事案件中,警方的角色是負責調查及搜集證據,若表面證供成立,會轉介律政署跟進,責任就完了。故筆者指警方「不自覺按照慣例,沒披露受害者的身份。」若不是故意歪曲事實,就是缺乏這方面的知識。
我在法院工作時,每天都有記者到登記處記錄被告人的姓名,包括刑事案件及民事訴訟。故此,不要說受害人,就算被告人的姓名,也不是由警方披露的。
至於報假案19天後潛逃,可有問題嗎?可能筆者以為潛逃是一件輕鬆的事,等同約朋友看戲或者茶聚。在現實環境中,潛逃要考慮很多問題,例如要到什麼地方?簽證到期後怎樣處理?會否被遞解回港?日後生活費怎辦?再比較報假案的嚴重性,值不值得潛逃等等。老實說,19日內作出一個影响往後日子的重大決定,我只能用「愴悴」來形容。
林子健在大腿上釘上21口釘書釘的案件,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證明為了達到某個目的,有人不惜用苦肉計。若以蛛絲馬跡,憑常理判斷的話,肯定車毀人亡!
「中立的我從不輕信」當我看到筆者的開場白時,不期然想起朋友的一句說話:有錢人絕不會在別人面前炫耀自己富有;有學識的人從不會在別人面前誇耀自己學識。筆者是否中立?還是仇共恐共,仇警恐警呢?請大家自行判斷!
判斷筆者 :
回覆刪除在司法機構工作超過二十年
對法庭工作的認知,絕不為過。
但對法律識少少,扮代表 !?
不是仇共恐共,仇警恐警呢!?
哈哈!我只是識少少,扮代表另有其人!
刪除我會傾向相信行內人, 一定唔會信報紙.
回覆刪除好多罪案, 唔上庭睇晒控辯人證物證唔會知真相/貼近真相. 好似多年前淘大花園一單CEO殺小三, 冇人證物證但判死刑.
討論區有人旁聽足十幾日, 將每日所見寫晒出黎, 覺得官判係岩. 相反, 記者聽一陣, 出去食煙, 再聽一陣唔夠一個鐘就走, 返報館就寫到成篇新聞. D人睇完報紙就話係冤案....
我當然信律師, 法官, 主控官.... 起碼個個都有高學歷. 我冇理由信可能只得中學程度既記者卦.
我既宗旨係一定唔信3份公信力最低既報紙, 大公文匯蘋果.
外人一般不清楚法庭程序,故此會相信那些專欄作家。這件案件,因為未立案,沒有上過法庭,就算表供成立,仍需給疑犯機會申辯,才會轉介律政司,看看是否起訴。在調查期間,除非警方堅持揭露受害人姓名,否則律師不會向法庭申請禁令。
刪除你的推斷正確,記者未必全程呆在庭內,所以同一件案,不同報章有不同版本。
對於有政治取向的媒體,我覺得用文宣來形容,較報章來得貼切。
而家既記者係標題黨, 好偏頗, 作故仔當新聞.
刪除我最憎蘋果, D標題係極煽動, 鬧爆, 全民反抗, 律政司恐嚇...
中意睇蘋果既人, 又信佢寫既野, 真係唔正常.
我由蘋果創刋開始,已是她的讀者。我看了幾十年,開始時新聞算中規中矩,但近幾年已變成反對派的文宣,故我在往年黑暴開始後,不再花錢買這份宣傳單章。正如你所講,並不是所有人都懂得分辨是非,尤其是那些仇共及仇警的人。
刪除佢以反唔反共, 我有留佢恭喜董建華做特首既報紙.
刪除唔明點解忽然轉性, 變到咁邪惡.
如果共產黨係衰, 佢冇理由近呢十幾年先衰.
蘋果咁煽動有乜居心.
政治立場搖擺,一日都係錢作怪。當年贃內地人錢,依家領取外國資助,所以咪反轉豬肚囉。
刪除謝謝,很好的分享。
回覆刪除我覺得這篇文章十分有問題,故嘗試用我的經驗作出分析,我也不夠胆講百分百準確,但準確程度,肯定比筆者所述的高。
刪除謝謝分享!長知識了!
回覆刪除翠兒姐,我只是根據經驗將這件事重組,不希望讀者被誤導。
刪除多年前,我也是天天買生果報看的,以往該報很擅長報導外國新聞,圖片特別多而豐富。印象很深刻的是2003年3月美國以搜索大殺傷力武器為名,出兵攻打伊拉克,把民居也轟炸成頹垣敗瓦,地上屍橫遍野。最後如實報導是美國搜不出什麼的大殺傷力武器。
回覆刪除可是後來一傳媒發生造假新聞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從此我就不再看他們的刊物了。有些記者採訪不順利後,也在編寫內容交差,我見證過這種事。
你說得對,創刋時,生果日報的彩色圖片十分吸引,新聞比其他報章豐富,頗為中肯。但是近幾年,新聞開始誇張及失實,這是我放棄該報章的原因。
刪除看報導法庭的案件,也是一樁充滿懸疑曲折的事項,相信你的經驗定然很豐富。
回覆刪除有時看不同的報章,見到報道的情況都不一樣,哪一樣可信,就要動動腦筋了。很多時記者寫的都是道聽途說,不同的街坊,有不同的觀感。
有亂作新聞的記者,也有亂作故事的事主,看新聞真是要存疑。
去年看到很多黃絲拍的短片,總是沒頭沒尾,鏡頭單一只拍著不滿的市民,不拍惡狠狠的黑衣人,只聞聲不見人,非常的偏頗,多看令人生厭。
律師這麼快可以報到案,表示警方接受律師建議,不披露受害人姓名。同時,我看不到警方反對的原因,因保護受害人,亦是警方的責任。
刪除凡帶有政治取向的報導,均不可盡信。
我相信現在都很難在看到有中立的報道,這應該是大趨勢,就像時下的足球評述員也沒有像以前那樣專業。
回覆刪除若我沒有在法院工作過,也會輕信筆者所言。我覺得關於大是大非的事,必需查清楚,否則就是散播仇恨。
刪除當有政治取向時,所說的話已沒有公信力。你說得對,中肯或中立的言論或報導,漸成偖侈品。
偖chě
刪除1、反裂。
rip up, tear down; raise; haul
奢shē
用錢沒有節制,過分享受:~侈。~靡。窮~極欲。
過分的:~盼。~求。~望。
誇張:~言。
extravagant, wasteful; exaggerate
多謝大夫糾正。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