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是指隱含美學的創作,以具體表現出來,包括實物,影像或聲音。從史前的石洞壁畫,到現在的電影,顯示藝術具有傳達訊息的功能。
有了藝術創作,但還需懂得欣賞。有人駐足藝術品前,良久也不離去,有人拍完照就離開。那麼,走馬看花式,能否歸納為欣賞?
藝術,在普通人的眼中,帶點不羈及抽象。印象派的畫,看不到實物,只有雜亂無章的色彩。那抽象的畫面,又有多少人看得懂?
藝術家透過創作表達其內心世界,故每件藝術品,都是藝術家表達情感的物件。在欣賞過程中,要讀懂藝術略嫌浮誇,若以體驗藝術品傳達的感受,較為容易。
無論 「讀懂」或「體驗感受」,都講求天份。如你不懂得欣賞一幅大師級的作品,表示你沒有藝術細胞。為了附庸風雅,有人會扮作懂得欣賞。
作為大師級的作品,喻意深奧,當然不是普羅大眾能夠讀得懂。故此要加上導賞員在傍解釋,正如我們讀文言文,如不是老師從傍解釋,未必明白句中意思。
但導賞員的註解,是否作者所表達的訊息?抑或那些作品,只是作者一時興起的塗鴉!或者保持神秘感,才凸顯藝術的價值。
我曾往參觀畢加索的作品展,雖然經過導賞員的解釋,但我對那些作品所表達的訊息,仍抱有疑問。
十多年前,國內出現了一個胖子,演活了另類藝術,即「行為藝術」。原來在胸前寫上一個英文粗口字,或向廣場豎起中指,也是一門藝術!
以上抽象畫,大家可否看得通作者表達的訊息?我嘗試以導賞員的身份,給大家加以解釋一下吧。
灰暗的背景,表達了冬天的蕭殺,幼黑的線條,代表枯萎的殘枝。淺綠及淡橙的色彩,意味冬天過後,會迎來春意盎然的春天,代表了希望。作者透過創作,表達否極泰來的意思,大家認同嗎?
那幅其實不是什麼大作,而是我的辦公大樓,最近展開翻新工程,油漆師傅在地上鋪上一塊帆布,以防油漆滴在地上做成汚染。
曾有人質疑M+博物館的展品,是浪費公帑,物非所值。最富爭論性的,是一塊染有經血的𥿄巾。
據專家解釋,只要將那塊𥿄巾,解說成藝術品的文字,藝術成份便很高了!明白的話,表示你有藝術細胞,不明的話,代表你缺乏審美眼光,未能細味人生,更談不上藝術氣質!大家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