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證供成立( prima facie case to answer),表示案件初步經證人舉證後,跟控罪相若,就是表證成立。
例如控罪是攻擊造成實際身體傷害(Assault occasioning actual bodily harm) ,經舉證後,證實被告人跟受害人有肢體接觸,造成傷勢,故表證成立。
之後到辯方陳詞,若能夠指出控方證人在舉證時,誇大其傷勢,非誠實的證人。陳詞獲法官接纳,就會罪名不成立。
故此,表面證供成立,還須加上達致「毫無合理疑點」(Beyond
reasonable doubt),才能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