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0日 星期四

危城六月

我相信大部份香港巿民,只關注民生問題,對政治議題並不熱衷,但這次修訂「逃犯條例」卻將數以十萬計的巿民帶上街頭。




我像大部份的香港人一樣,不熱衷政治,對於政府提出的逃犯條例,毫不關注,直至有法官及專業人士上街遊行反對時,才引起我的注意。

根據政府的解說,法例修訂主要針對在港居住,但在境外犯了法的人士。好像在台灣殺了女友,逃返香港的陳同佳一樣,香港沒有司法管轄權審理他的案件,故此有必要修訂法例,將他引渡到台灣受審。一般奉公守法的巿民,無需恐慌!

看來政府修訂條例,目的是彰顯公義,為何社會上竟有那麼多人反對呢?
 
原來修訂逃犯條例,將中國也涵括在內,才引起這麼多反對聲音。政府為了安撫巿民,將要求引渡申請的單位,收窄到只有最高人民檢察院;而控罪亦再三修訂,務使巿民安心。

對於巿民仍存戒心,政府歸咎解釋及咨詢不足。為了加強巿民對條例的信心,引渡的申請會由法官「審批」。


怎料言尤在耳,竟有法官登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港府認為法官公開立塲,有違政治中立。

經了解後,法官反對,跟政治扯不上關係。

當收到引渡申請,法官的角色只是審閱文件,若符合條件,就要簽發引渡令,問題是法官沒有權力核實文件上的指控是否正確!

我幾可肯定遞交的文件,一定符合港府要求,法官變相淪為一部簽發機器。但簽發一張引渡令,有機會成為一件寃案的幫兇。所謂我不殺伯仁,伯仁卻為我而死,相信這是法官憂慮的原因。

有見及此,保安局長在回應議員質詢時,一再強調內地法制健全,國際評分有4.5,呼籲巿民對內地法治不要存有偏見。

但內地過往的法治紀錄,實難令港人有信心。故此無論港府怎樣宣傳,怎樣美化,也於事無補。港府將修訂法例引起廣大巿民的反應,諉過於宣傳不足,此乃自欺欺人。


我相信修訂逃犯條例,對99.99%的港人沒有影響。對條例感到憂心的,除了在內地營商的生意人,還有在港工作的跨國公司僱員,他們可能有台獨或其他政治背景,有見及此,會拒絕來港工作,公司被廹將基地轉移到其他國家及將資金撤走。


香港前景不明朗,會令投資者卻步。若強行推出這條例,本地經濟一定受到損害。欠缺信心的港人,聲言考慮移民。他們不乏有資產的專業人士,人才流失,對香港肯定有影响。


月前投得啟德酒店用地的親政府財團宣布撻訂,這是信心動搖的先兆,同時給林鄭政府一記悶棍。


林鄭曾在公開場合說她讀書成績,名列前茅,言下之意,她資質優秀,大家對她的領導才能應有信心。但讀書成績好又怎樣?這次修例,令過百萬巿民上街遊行,管治能力,大家有目共睹。


政府內部有不少精英,他們對上司的態度,絕不唯唯諾諾,對不可行的任務會向上司忠言勸諫,但「事君數,斯辱矣!」,結果「才不為世用,道不行於時」。反之,庸碌之輩,卻可平步青雲。大家不妨看看我們的政務司司長,保安局局長及律政司等等,就可印證我所言非虛!


林鄭做了40年公務員,她曾以此為管治賣點,但情況剛好相反,由於她是部門首長,環繞在身邊的,都是阿諛奉承之輩,結果令她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漸漸變得剛愎自用,自以為是。

當年曾俊華在宣布參選特首時,指下屆政府應該要休養生息,是指須放下政治爭拗、停止內耗、推動民生發展,意思至為明顯不過,但以她高傲的性格,對這些忠言,怎會聽得入耳?

這次危機,若然關乎她辦事能力的話還好,只不過是好心做壞事;若不是能力,則是心腸狠毒,以香港的民生經濟及前景,作為她個人榮辱的賭注!

根據報導,她在英國有置業,完成特首任期後,相信她會移居英國。故此,縱使香港日後經濟受逃犯條例影響,甚至引起社會動盪,對她也絲毫沒有影響。

經過兩次大型遊行及引起國際關注後,政府終於低頭屈服,將條例擱置,但巿民不收貨,要政府宣布撤銷,但以林鄭性格,當然不會退讓,但這個堅持,或被泛民用作往後示威遊行的藉口,且看林鄭怎樣處理。

政治就像一瓶烈酒,不宜多喝,因為喝多了,就會影响判斷力。可不是嗎?整個示威過程,在電視裡重播又重播,每一個環節大家都看得一清二楚:有示威者飛擲磚頭;亦有示威者看似受傷,但仍有警察向他不停噴射催淚水。但當政治上了腦的時候,就會跟自己的政治取向來選取畫面。

支持政府者如是,反對者也一樣,各打著公義的旗幟,喊著民主的口號。假若死後有審判的話,我相信全部都因作假見證而落地獄。

本地的政客分兩大陣營,有為利益而支持政府的保皇黨,有反對政府的泛民。保皇黨凡政府政策都投贊成票,泛民則逢政府必反。

這兩批政客,在立法會上不時做搔,看得多也令人生厭。故此,我有一段長時間沒有投票。但自這次事件後,我卻有另一種看法。

保皇黨盲目支持政府,惡法有機會通過;反觀泛民,對政府政策及議題,雖上綱上線,但殺傷力不大。經衡量得失,我別無選擇,唯有重投泛民一票。

40 則留言:

  1. 朱生,每一票都是重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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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佳兄,你的觀點,客觀持平,對宮娥的評語,也具邏輯,給你一個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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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不確定自己的看法是否正確?謝謝你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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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說:「醒了不會再裝睡」。
    希望Philip兄和這裡的讀者,以後多留意政治,多看香港電台、有線電視製作的新聞和時事節目,少看tvb自我審查的新聞。也多留意各類網報的同時,小心假新聞,讀讀《求驗傳媒》FB的質疑和查證。

    《求驗傳媒》FB
    https://www.facebook.com/kauy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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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楚!但有時看得太多資訊,未必可以精確掌握事實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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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覺得偏看或偏聽會做成單一睇法,人應該有自己的分析力,切勿道聽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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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反對派在議會搗亂,政府寸步難行,民生問題更難解決,制造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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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沒投票,就是因為支持政府及反對派,在政治上都是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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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每一票都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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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香港會有許多間諜? (黃霑生前說過外國記者協會是間諜竇 ) 國際普遍反對條例,是否怕自己人好像孟晚舟般被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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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覺得送中條例不可行,因有機會出現冤案及影響經濟。香港是個自由地方,有間諜十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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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同意你的前一半留言.
    但不同意叫「危城六月」, 除了某條街之外, 港九新界根本好正常. 我如果食飯行街, 不知幾咁開心.
    中意癲既人, 由佢去癲啦. 癲完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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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若逃犯條例在六月通過的話,香港前景笈笈可危,故我用危城六月作標題。
      但恐防擦槍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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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不要對內地法治存有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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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的!我沒有偏見,只不過欠缺信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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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危」的,還有林鄭------幾乎肯定不能連任,問題是做不做完本屆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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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相信她已變成破腳鴨,整個政府團隊已沒有公信力,她的任期主要看何時找到適當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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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這兩批政客,在立法會上不時做搔,看得多也令人生厭。"……有同感,所以我兩邊都不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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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一票都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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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夫:你懂得禮貌否? 正一跟尾狗!!
      代答乎?你又唔係博主,咪喺度喧賓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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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煙籠寒水月籠沙 夜泊秦淮近酒家
      商女不知亡國恨 隔江猶唱後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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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KAKA,類似我們想法的,我想信大有人在。

      這幾天圍堵稅局,入境處及破壞警署的示威,令我對泛民沒完沒了的行動開始感到厭倦。我希望類似活動儘快平靜下來,以免影响我再投票的意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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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Philip兄,「反送中」運動沒有大台,幾次遊行只是民陣出面申請,其餘遊擊行動都是巿民自發。遊擊者只係出於網上、手機群組留言的討論或呼喚而聚集,行動純粹trial and error,事後再檢討是否行得通。政府亦認同,運動中沒有領袖,沒有代表,所以政府亦沒法跟誰聯絡協商,讓事件可以趨向解決。

      參與衝擊或遊擊的年輕人,我猜都無意參選區議會或立法會,因為拉票時公告遊擊「政績」來拉票可能會被DQ或被警方追溯控告。所以遊擊者和參選者約是兩個陣營的人,共同點是,信念上兩方都「反送中」或敢於批判建制,但手段上,一方較「激」另一方較「和理非」,所以在區議會、立法會選舉中,市民投票對象會是泛民的「和理非」人士。遊擊者的trial and error後果,不應由溫和者去找數,他們既無鼓動,亦無參與。

      Philip兄考慮的,不應是個別社會事件短暫瑣細的得失,而是你正文尾段所相信的道德原則:當保皇黨盲目支持政府而使惡法有機會通過時,必須讓體制内的異見監察者擁有最後關鍵一票否決權,除此再無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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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大夫:"浩渺寒江之上瀰漫著迷濛的煙霧,皓月的清輝灑在白色沙渚之上。入夜,我將小舟泊在秦淮河畔,臨近酒家。金陵歌女似乎不知何為亡國之恨黍離之悲,竟依然在對岸吟唱著淫靡之曲《玉樹後庭花》。"
      https://kknews.cc/culture/vj8jpa.html
      …大夫:你說你自己呀?請問閣下的身份証上面打著的又是甚麽國藉的人士呢?
      據知閣下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喎?既然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那何來亡國之有呢?
      藉直用詞不當,咪係到亂拋書包喇!
      其實博上人人都可以扮有識之士,只在乎你有冇咁多多餘時間或無謂精神去揾/抄資料啫!就正如閣下無所事事,狗吠一通,仲喺度扮X晒大義凜然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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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Philip:"危城六月" 應該改為圍城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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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貴兄,我相信大部份的港人,都不希望社會不斷動盪,凡事適可而止。

      我相信林鄭所推動的逃犯修訂案已胎死腹中,目的既達,民陣就不要為了字眼上的斟酌,而不斷舉辦遊行示威,誘發那些打遊擊的年青人,四處圍堵政府部門。

      正如你所說,圍堵的不是泛民,但巿民的怨氣,當無處宣洩時,有可能會投射到泛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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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Kaka,謝謝你的意見,你的標題"圍城六月"明顯較為貼切。我當時在腦海中閃出"危城十日"那套電影,沒有深思,就將標題寫成"危城六月"。

      Kaka不要動氣,大夫說說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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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Philip兄,社會不斷動盪,乃中共干預香港愈趨嚴重(可算始於上屆特首CY),又政改斷絕,民意再無法在體制表達,唯有在體制爆發,表現為一二百萬人遊行,和遊擊。主責在中共、港府,泛民和市民只係對機回應。

      「暫緩」不等於「撤回」。一旦政府伺機反口,2020年9月30日前(一般7月暑假,但可取消)完全可合法地恢復二讀三讀,通過條例修訂。須知道,任何時候中央下旨,保皇黨必隨。

      基本上,日間遊行的捱不到晚上打遊擊,簡言之,遊行者與遊擊者是兩批人,故有否遊行跟有否遊擊,兩者並無因果,或誘導關係。如果有受擾巿民將遊擊責任都歸屬「和理非」泛民,那是不幸。總之「激進」的、「和理非」的,互相尊重,各有各做。

      每年唯有六四燭光會、七一遊行,可在體制外讓民意公開抒發,人數時多時少。叫停七一例行,恐怕「和理非」的忠實支持者都會反檯,以為民陣媚共。行不通的。

      最後再強調,如Philip兄之意,假使泛民作惡,最壞的後果僅是否決了某議案,維持香港不變;但建制作惡,通過惡法,後果卻可以是災難級,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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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AM730《【逃犯條例】黃宏發:議事規則沒有「暫緩」 只有押後或撤回》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極大爭議,政府於15日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並指「暫緩」等同「撤回」,但仍觸發16日百萬市民遊行促「撤回」修例。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早前出席港台電視節目時指出,修例未撤回仍是現時問題徵結。他指,6月9日百萬市民上街反對修例,政府未有讓步,反而用「奇怪」的措詞說「暫緩」,他說,立法會議事規則內沒有「暫緩」這回事,只有「押後」(postpone)或「撤回」(withdraw),對有人指草案「暫緩」至本屆立法會明年結束便自動消失,他指事實上不是,除非草案在二讀不被通過,才不容許於同一立法會年度再度提出,他續說,政府現時的說法,予人感覺背後有輘輷,令市民不滿。

      出席同一節目的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在議程中刪除修例草案,不再提上議程,將等同不再修例,如同撤回。

      黃宏發不同意有關說法。他解釋,由於草案已排在議程上,政府卻一直不撤回,令人有理由懷疑政府與立法會主席之間有默契。他說,假如自己是立法會主席,縱使政府不將修例放上議程,亦必會將修例放到議程,以使政府表明「撤回」或「押後」的決定。容海恩再指,認為「暫緩」等如「撤回」。黃宏發認為「暫緩」等如「撤回」的說法是開玩笑

      https://bit.ly/303rg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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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用字反映林鄭剛愎自用,死不悔過吧!暫緩及撤銷明顯不同意思,完全沒爭拗的空間。

      由於這修訂案,會損害保皇黨的個人利益,只不過他們太蠢,一時想不到自己也是受害者吧!我相信假如再提交上立法會,保皇黨也會轉軚。

      為何用粗口痛駡林鄭?就是因為想通咗,自己竟會搬起石頭打自己的腳,愈想愈氣憤,不說粗話,難平心中之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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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七言‧午遊】和 阮創庭 & 凌子卉 【七絕‧夜月】
      水月笙歌今宵美 沈檀幻夢玉生寒 紫荊怒吼獅山嗥 明午維園又遊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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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但我估計明天遊行人數應比前兩次少,未必會有過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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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圍城六月反送中 年輕三子濺血紅
      商女不知亡國恨 七一遊行再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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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大陸嘅歷史令到新一代香港人對佢哋嘅法治完全失去信心,佢哋連文化大革命同六四都唔願意面對,一尾硬推國民教育但佢哋全部又送晒啲仔女去外國讀書自己又攞晒外國戶籍,試問又點能夠服眾?有時候倒不如大大方方承認自己曾經犯過嘅錯誤咪仲更加會得到多啲人支持,不過我知道中共一世都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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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說得對!根本是講一套,做一套,完全沒有說服力。但稍為温和,可能會成為趙紫陽第二,故在位者都要選擇強硬對付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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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有感

  受傷後的右手康復進度緩慢,已經接近九十天了,仍然未能舉起。物理治療的效果並不顯注,仍是靠自己勤些練習。   日常用開右手的工作,現被廹改用左手。受傷後發覺,左右手各司其職,不是所有的動作都能夠互相取代。而須雙手互相配合才能完成的動作,倍加難度。   簡單如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