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三子在律政司上訴後,由原先判罰社會服務令改為即時監禁,這宗案件在社會上引起莫大迴響。支持判囚者認為彰顯公義,反對者則說法治已死,指控律政司及法庭,為配合中央打壓年青人,更推崇他們為政治犯。
正反雙方各持己見,支持嚴懲的一方,理據是任何人犯法,無論背後的理念多麼崇高,也不能作為輕判的藉口;反對的一方,則說他們衝擊政府總部,不是為了個人利益,理想崇高,法庭不應判有理想的年輕人入獄。
有人說是政治審判,亦有人說依據法理審判,無論觀點怎樣,我相信絕大部份巿民沒有看過判詞。我接觸過的朋友,無論支持或反對判決者,都有固定立場。他們在法律學者所述的理據中,揀選符合自己理念的一部份,以支持自己的判斷。
宣判後,包括反對及支持政府的法律學者,都沒有批評法官的做法。連發起佔領運動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亦表示,刑期覆核案件,沒有影響他對法治的信心。明顯地,法官沒有作政治審判,而是依據法律的觀點來判決。說是政治審判的巿民,並沒有何理據支持,只是基於同情,所作出的感性言論吧!
三位在囚學生,我相信最為人熟識的就是黃之鋒,在反國教事件中一夜成名,更成為某一期時代雜誌的封面人物。眾所周知,只有在國際社會有影響力的人士,才能夠成為該雜誌的封面人物。香港的國民教育,相信對國際社會不可能造成衝擊或影響吧! 那麼,黃之鋒憑什麼可以成為時代雜誌的封面人物呢? 他及父母,被傳媒揭露,曾跟美國領事共進午餐。這次剛宣佈判囚,西方領袖己忙不掉倡議推薦他們競逐諾貝爾和平獎!黃之鋒有這非一般的背景,不難令人懷疑他做每一件事的背後目的。
故此,我絕不同情黃之鋒,只覺得法庭對其餘兩位學生的處理方式,確實有點兒嚴苛!另一方面,我認為曾因批評政府被網民讚譽的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用「求仁得仁」來形容黃之鋒,絕對不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