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三子在律政司上訴後,由原先判罰社會服務令改為即時監禁,這宗案件在社會上引起莫大迴響。支持判囚者認為彰顯公義,反對者則說法治已死,指控律政司及法庭,為配合中央打壓年青人,更推崇他們為政治犯。
正反雙方各持己見,支持嚴懲的一方,理據是任何人犯法,無論背後的理念多麼崇高,也不能作為輕判的藉口;反對的一方,則說他們衝擊政府總部,不是為了個人利益,理想崇高,法庭不應判有理想的年輕人入獄。
有人說是政治審判,亦有人說依據法理審判,無論觀點怎樣,我相信絕大部份巿民沒有看過判詞。我接觸過的朋友,無論支持或反對判決者,都有固定立場。他們在法律學者所述的理據中,揀選符合自己理念的一部份,以支持自己的判斷。
宣判後,包括反對及支持政府的法律學者,都沒有批評法官的做法。連發起佔領運動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亦表示,刑期覆核案件,沒有影響他對法治的信心。明顯地,法官沒有作政治審判,而是依據法律的觀點來判決。說是政治審判的巿民,並沒有何理據支持,只是基於同情,所作出的感性言論吧!
三位在囚學生,我相信最為人熟識的就是黃之鋒,在反國教事件中一夜成名,更成為某一期時代雜誌的封面人物。眾所周知,只有在國際社會有影響力的人士,才能夠成為該雜誌的封面人物。香港的國民教育,相信對國際社會不可能造成衝擊或影響吧! 那麼,黃之鋒憑什麼可以成為時代雜誌的封面人物呢? 他及父母,被傳媒揭露,曾跟美國領事共進午餐。這次剛宣佈判囚,西方領袖己忙不掉倡議推薦他們競逐諾貝爾和平獎!黃之鋒有這非一般的背景,不難令人懷疑他做每一件事的背後目的。
故此,我絕不同情黃之鋒,只覺得法庭對其餘兩位學生的處理方式,確實有點兒嚴苛!另一方面,我認為曾因批評政府被網民讚譽的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用「求仁得仁」來形容黃之鋒,絕對不苛刻!
Philip兄評論中肯,立場正確不苛刻,誠為不可多得的見解…
回覆刪除是衷心的,因我可以慳番啲鞋油錢唔使幫你擦鞋呀!
再,黃之鋒貌相,若閉目想想,很似以前大陸報紙在文革時…所畫的一些奸角人物!
多謝恕兄抬舉。以貌辨人,雖不可取,但相由心生,從一個人的容貌神情,或多或少,可以窺見他的內心世界。正如那位釘書男,橫睇掂睇,都不像一個正直的人。
刪除更像老夫子漫畫中的一些奸角人物!
回覆刪除石永泰更像老夫子漫畫中的一些奸角人物!
刪除火姐所言非虛。至於大夫感覺,則見仁見智了!
刪除邊度有判詞睇?
回覆刪除今晚既清心直說訪問前律師公會主席, 幾好睇. 佢話判3個學生坐監:
1. 係因為暴力, 唔係因為佢地政治動機. 暴力會影響公眾, 律政處有責任個判刑有阻嚇性.
主持話學生唔認係暴力, 律師話有人衝閘, 有人受傷係暴力.
主持話有法律講師係HKU講既學, 話3個學生係政治犯岩唔岩? 佢答, 唔應該咁假設, 因為佢冇睇佢上堂. 呢個答案幾中立.
不是每件案件的判詞都會放上網給公眾查閱,決定權在司法機構。衝擊及有人受傷,有暴力成份不可置疑。有法律知識,講句說話也懂得避重就輕。
刪除多謝晒, 我睇左一次, 唔係張張報紙如實咁報導
刪除輸打贏要在政治圈是家常便飯、圈外人大多數都是受到喧染而人云亦云。今次事件睇得出、無論法庭點判、總有一邊反對的。然而、搞到兩邊都反對就確實少有。所以話啫、只有揸正便成功、話之旁人發噏風吖嘛!
回覆刪除你說得對,法庭每次判案,敗訴的一方通常會話法庭唔公道。
刪除那邊廂著草去左台灣個妹仔,就爭住認係政治犯。明明定性左係旺角暴動,佢就話係魚蛋革命,咁佢就係因為攪革命而流亡海外,博下懵搵政治庇護。真係精甩邊,不過有冇人同你癲呢?
回覆刪除佢哋咪等於嗰啲偷渡入境嘅南亞裔及非洲人,以酷刑廹害申請政治庇護ㄧ樣。呢個妹仔醒呀,分分鐘俾花旗睇起,變成之鋒2.0,咁就發喇!
刪除明明係著草, 就話自己被迫害, 真係有創意.
刪除所以咪睇少呢個女仔,將刑事變成政治,從此踏上從政之路。
刪除等佢捱下先啦, 佢手中文都幾好, 但為左要lam盡津貼, 連最後$40蚊都用埋, 同長毛比, 佢已經失好多民心.
刪除佢信班政棍講,已經走上不歸路,睇怕佢有排捱。
刪除件事都搞到幾大迴響,石永泰出嚟講嘢唔奇,李國能都要回應幾句就真係有點始料不及。
回覆刪除因為太多不懂法律程序的學者,閉門造車,胡亂作出批評,肆意中傷本港的司法制度,故李國能也忍無可忍,被廹站出來澄清。
刪除Have you ever heard of the Oslo Freedom forum
回覆刪除I happen to know when I saw your message. Do you mean that the guys are well trained and know they could be put into pri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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