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事後起底,原來那位司機是某報章的前社長。明顯是有識之士,他撐妻子,無可厚非。在此情況下,我體諒他沒有其他選擇,不過他可以輕輕的帶過,起碼給人一個明白事理的印象。但他竟強詞奪理,黑白不分,結果同遭巿民冷嘲熱諷!
以上那位女士,用刁民來形容也不為過。最近我在工作上,也遇到類似情況。潑辣程度,當然及不上那位前社長夫人,但亦屬於刁民一族。
上月某天,有位滿頭白髮的女士,來到我工作的櫃位,由於接待的同事剛行開了,我便上前了解她的查詢。她說收到一封信件,由我工作的部門寄出,但她認為那封信是假的。我看完那封信後,向她証實那封信件確實寄自我的部門。我嘗試了解她為何有此想法?她說信封上沒有政府紅色的圓型蓋章,所以有此懷疑。我解釋此類案件平均每日有數百封,為了節省人手,信封外印上部門的標識,以取代人手蓋章。
滿以為我的答覆 ,能夠釋除她心中的疑慮,可以安心接收那封信。不料她說,姓氐不對,應該Chan,而不是CHAN,而信封上的郵資蓋印,沒有貼上郵寄條碼,故此那封信仍有問題!她不會貿然將信接收。
我來不及再回應,她已經問我是否高級職員?我說巿民能夠第一時間接觸到的前線職員,不會是高級的!她說:「那麼別浪費我的時間,我不想將說話再重覆,快點找一位高級及可以話事的主任來見我!」我對她說:「你早一點出聲,大家可以慳回不少時間了!」
我之後了解她的案件,原來她在政府圖書館借了數本書,但沒有依期還書,康民署通知她繳付逾期還書的罰款,但她沒有繳交。經過不斷的催促,她仍置若罔聞,罰款由最初的數十元,累積到現時的900元。最後康民署由律政司代表,入禀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她提出申索,信封內就是通知她上庭的申索書。
我相信她曾收過康民署的罰款通知書,亦清楚欠交政府罰款的後果。她應該估到那封政府公函跟她欠交罰款的事有關。她以為用歪理就可以不接收那封信,不接信就可以逃避法律的責任。歪理當真理,自以為聰明,只有刁民才想得到!不過,她太小看政府的處事方式了!如果郵寄不成功,會有職員親自派送,我相信她會想辦法留難派送文件的同事。但派送文件是同事的工作,同事會嘗試不同方式,最後煩到的,還不是她自己!
社會太多這類刁民,令人見而生厭!
回覆刪除自己做得不對,還振振有詞!
刪除刁民多是情緒病人
回覆刪除大夫說得對!
刪除唉!呢個社會太多這些刁民,自討麻煩,最終都係要俾,你答得好呀!
回覆刪除我見過有一個案,法官對那個被告人好言相勸,叫她庭外和解,但她以為法官偏幫對方,執意打落去,結果輸掉官司,單賠償對方律師費,已高達八十多萬,最後因沒有錢賠,被對方連樓也沒收拍賣!
刪除賣弄小聰明的人通常都會得不償失!
回覆刪除其實拖不是辦法,假使真的有甚麼出錯,只要將之更正…結果還不是一樣要交。
佢最大問題係自以為聰明!
刪除Philip兄,有一些我想講,我這邊有時可以同政府講下數。比如影快相,我知曾經有人寫封信解釋原因就可以唔交,又有些case也可以求情而只收最低罰款,或者免息分期。
刪除因為我覺得公務員心態也是打份工,他或她亦不想太留難這些人,是關有時間來周旋…就如你說的不多不少都有些刁民個性!
香港也有協商的情況,但只限用於刑事案件。假如律政司覺得未必全部控罪都可以成功入罪,被告律師會以承認較輕控罪,以交換控方撤銷較重的控罪.但民事索償有根有據,政府不會協商減低罰款,極其量只可以分期攤還.
刪除兩位女仕雖然同樣需要付出金錢代價,但效果不同。前者是換取發洩,有點著數。警察叔叔方面是無影響的,因為警察叔叔只在乎完成工作,工作過程中這種情況是意料中。
回覆刪除假如後者如菲臘兄所觀察,反映她的知識和智慧有限,而知識和智慧需要付出更大代價是合理的。假如她最後從中未能汲取教訓,便全蝕。
言之有理!我曾面對的那位女士,之後寫了數封英文信批評法庭發出的文件不符合標準,洋洋數千字,應該是一個飽讀書的人,但卻有點走火入魔!
刪除我發覺而家多咗好多女人在公眾地方大吵大駡,更偶有動粗,以前風氣唔係咁!
回覆刪除你講得啱,社會轉變了,我們在公開場合,就算講電話,都會壓低聲量.依家啲人,就算自己理虧,也會聲大夾惡!
刪除我信凡事有因果, 借左一定要還.
回覆刪除之前有個人幾年唔交管理費, 又唔叫管理處既信, 最後屋苑賣左佢樓, 佢知道已經太遲.
另外一單, 我舊公司有個離職員工欠公司錢唔還, 最後公司抄封佢間公屋, 嚇到佢唔還唔得.
有D人真係好野蠻.
一般欠人錢債,還可以側側膊,但係欠政府錢就唔一樣,政府大把資源,普通巿民,根本無得同政府鬥!
刪除在下也見過不少類係人物、早已成為習慣成自然了!但那位駕車男士卻枉為文化界中人、其行為簡直可以用侮辱斯文來形容的。
回覆刪除那位男士為某報章前社長,從他個人的品德來看,有必要重新考慮他曾報導過的新聞,包括準確性及中立性!
刪除姓氐不對,應該Chan,而不是CHAN---->呢個理解都幾新穎,從未聽過=P
回覆刪除哈哈!所以對於她的論點,我真的無詞以對!
刪除到頭來連人格都輸埋!真丢架!哈哈哈~
回覆刪除好多人未為意依家科技先進,郁下就俾人錄影,事件發生的過程無所遁形.正如較早前銅鑼灣的交通意外,被附近的錄影機攝下整個過程,但司機卻謊稱有行人衝過馬路導致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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