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1日 星期日

科學鑑證

 






相信大部份上了年紀的港人,對歐陽炳強這個名字不會感到陌生。他是本港開埠以來,第一個依據科學鑑證入罪的犯人。


案發人於19741217,受害人16歲少女卞玉英遭勒死後,被藏屍於一個電視機紙盒內及棄置於跑馬地黃泥涌道一間獸醫診所門外。


警方後來拘捕於附近雪糕店工作的歐陽炳強,法庭最終判處歐陽炳強繯首死刑,他期間曾4度上訴,均被駁回,1977年獲港督赦免死刑,改判終身。惟歐陽多年來堅稱自己並無殺人,直到1997年,他才向刑期覆檢委員會承認殺人,最終於2002年獲准有條件提前釋放。



根據資料,歐陽炳強是政府文員,每天收工後會去跑馬地兼職賣雪糕,到晚上十一時回家。


歐陽炳強被拘捕後,否認控罪。聘任湯家華及胡鴻烈大律師為他辯護。湯家華接受問時表示,案件疑點重重。


1. 歐陽炳強的西裝纖維、女死者身上的紅膠片及字條物質,並非獨有;

2. 269條纖維中只有7條與被告吻合,而警方只鎖定歐陽炳強一人,未有索取其他人的衣物樣本作化驗,偵查工作被指欠全面;

3. 法醫報告顯示女死者臨死前曾極力掙扎,有機會在兇手留有抓痕,但歐陽炳強身上沒有傷痕;

4. 保安員證實歐陽炳強於19741217日大約凌晨零時返回柴灣寓所,當年交通並不發達,如他行兇後先返家露面,製造不在場證據後再折返跑馬地處理棄置事宜,似乎並不容易;

5. 女死者致電舊同學陳彬彬時,背景傳出雜聲,未知她是在何處打電話,但安美閣樓並不嘈吵;

6. 即使案發現場是安美閣樓的工場,但歐陽炳強不知道工場密碼;

7. 夜校點名簿不知所終,警方未有調查是否與謀殺案有關;

8. 卞玉英失蹤當天,離家前曾接聽過2個電話,警方未有查證是 否與兇案有關;

9. 卞玉英死前3小時曾進食過,用膳時間、地點、是否與其他人進食,警方均未有跟進;

10. 歐陽炳強獨自在雪糕店當值,難以抽空殺人棄屍;

11. 指證歐陽炳強的品格證人與死者相識,未免過於巧合。



這是湯大狀接手的第一宗刑事案,亦是最後一宗。原因是法庭書記說他辯護時講得太快,陪審員未必聽得清楚,導致作出錯誤判決。湯大狀對此耿耿於懷,決定以後不再接刑事案官司。



若以現時的量刑標準來看,疑點歸於被告,脫罪的機會壓一。



你可以欺騙全世界,卻欺騙不了自己。當歐陽炳強知自己時日無多時,仍堅稱自己沒有殺人。加上以上的疑點,我相信他是無辜的。



我有興趣想知,當年有份將他送進監獄的陪審員,到目前一刻,有沒有覺得自己在判斷上出錯?



2024年7月1日 星期一

工作

 


喜歡自己的工作,我相信為數不多。大部份人厭惡自己的工作。情況很易理解,長年累月,反覆做著同一性質的工種,怎會不沉悶?

 

開始一份新工作時,充滿新鮮感及挑戰性,令你變得進取,以證明自己的工作能力。或因工作複雜,未能在短時間內掌握,此段期間,應不會感到沉悶。

 

但隨著時間流逝,工作變得刻板,漸成例行公事,每天甫上班,就渴望下班。星期一是最難捱的一日,相對星期五,就是一星期最輕鬆一天,因為週六及週日不用上班。

 

我退休前的工作,須要跟巿民接觸。面對巿民的工作絕不沉悶,有健談不想離去的;有講極唔明的;有喋喋不休,不容你插咀的;有雞蛋裡挑骨頭的;還有借故挑戰政府行政的刁民,動輒投訴,令我忙得不可開交。只有頭痛,沒有沉悶。

 

退休前在法庭的工作,主要處理傳票,定額罰款交通違例告票,收取罰款,發放證人費,處理民事訴訟的存檔文件等等。除了間中因公事被傳召上庭外,平日甚少踏足法庭。

 

退休後透過臘頭公司,找到一份差事,竟又回到法庭工作。部門是檢控主任辦事處,而不是退休前的司法機構,工作是檢控官的助手。

 

庭上除了控辯雙方外,還有其他巿民,包括見習律師,即將畢業的法律系學生,及普羅大眾等等。

 

遇有牽涉到名人的案件,法庭內很快座無虛設。涉及政治,黑社會及風化的案件,傍聽者會較多。

 

有些案件,十分沉悶,尤其是工業傷亡。控方會傳召證人作供,以證資方違反勞工安全;而資方亦會傳召工友,證明做足安全措施。這類案件,通常預六至七天審訊期,庭內門可羅雀,十分冷清。

 

首次上庭叫答辯聆訊,若被告認罪,案件會在當日完結。若選擇不認罪的話,案件會押後排期聆訊。由那一刻開始,案件就變成一套連續劇,由答辯,提訊,審訊,續審到判決。誰勝誰負?要看控辯雙方證人的陳詞,那一方的證供被法庭接納,就是勝方。

 

單憑表面證供來判斷誰是誰非,並不可靠,因為受害人或會誇大傷勢,而作出不實的口供。

 

我較早前遇到兩件案件,控罪同樣是普通襲擊。一個被告是厨師,另一個是年近七十的退休婦人。而受害人分別受過高深教育的退休外國公司高層,另一個則是現職護士。

 

單看表面,受害人都是專業人士,相信被告人最後會被裁定罪名成立。但經過幾次聆訊後,我的想法有所改變,因辯方證人在庭上的作供,有誇大及失實之嫌。

 

兩件案件分別在下星期宣判,可能我看不過辯方證人的囂張態度,轉而支持弱勢一方。

 

我渴望裁決的日子快些到,被告罪名不成立。想不到我工作了四十多年,到現在才出現期盼上班的日子。

2024年6月1日 星期六

一念之差


 

我在檢控主任辦事處工作,轉眼間又過了大半年。犯事者給我的印象,只因一念之差或一時衝動而墮入法網,但付出的代價卻不成比例。往後的人生,會因犯事而徹底改變。除傷及自身外,亦禍及家庭親友。

 

最常見的就是醉酒駕駛,被告會被判囚,會因此而失去工作。若不幸在意外中傷及他人,還要面對民事索償。

 

其中一個個案,被告醉駕,結果撞上路邊圍欄,重傷送院。在醫院住了接近一百六十天,雖檢回性命,但以後出入要用輪椅代步。律師求情時說,是次意外,令其肝脾受損,須長期服葯。意外前他是一間連鎖食肆的經理,意外後已不能工作,經濟陷入窘境,還要家人照顧,故希望法庭酌情考慮判處較輕刑罰。

 

另一宗傷人案的被告三十多歲,職業是銀行經理。因為同居的女朋友提出分手,在制止她離開時,傷及她的手臂。照片顯示受害人的右手臂瘀了一大片,但沒有傷口。被告律師解釋只是肢體碰撞。在求情時說,被告因這件案件被上司召見,上司給他二個選擇,一是銀行即時解顧他,補償他一個月薪酬,約七萬元;二是他主動辭職,但要補回三個月人工給銀行。律師補充,由於銀行收回其委托人的居所按揭貸款,他被廹將居所低價出售,以便籌集資金周轉。由於有案底,其委托人日後已不能在這行業立足,只能做回較低層的工作,故希望法庭判處緩刑。

 

縱觀以上案件,被告人只是一念之差及一時衝動,而陷入萬劫不復的窘境。故做任何事前,最好三思而後行。

 

除以上案例外,一些刑法或會令人掉以輕心,例如店舖盜竊及監守自盜。不要以為偷一包價值二十多元的糖果,頂多罰款了事,原來盜竊會判即時監禁。

 

潮流興電動滑板及電動單車,奉勸大家切勿貪圖方便及一時之快而置身法網,因有法例規管滑板,滑板車及可移動的電動工具,一經定罪,可判罰一萬元及吊銷駕駛執照一年。


2024年4月1日 星期一

意外有感

 

受傷後的右手康復進度緩慢,已經接近九十天了,仍然未能舉起。物理治療的效果並不顯注,仍是靠自己勤些練習。

 

日常用開右手的工作,現被廹改用左手。受傷後發覺,左右手各司其職,不是所有的動作都能夠互相取代。而須雙手互相配合才能完成的動作,倍加難度。

 

簡單如端碗吃飯,一隻手端碗,另一隻手夾餸。夾餸須要活動手指,才可將食物牢牢隱住。大家平日習慣了,完全不覺是一回事,但原來控制手指,並不容易。我嘗試用左手夾餸,但「手指」不聽大腦指揮,嘗試多次後,我宣布投降。難怪老外覺得用筷子將食物夾住,是一件困難的事。

 

這次意外,令我深深體驗到,殘障人士為了照顧自己的起居飲食,所付出的努力,遠超健全的人。簡單如吃飯,穿衣,炒菜,寫字,洗衣服,提取物件等動作,也須經過不斷的磿練,克服不少挫敗及困難,才能達至成功。

 

我從這次意外中,感到生命十分脆弱。不小心跌倒地上,也許會取掉你的性命。無論富或貧,健康才是你的財富。意外會在無聲無息中驟然降臨,故此要珍惜當下,感恩活在每一天!


2024年1月23日 星期二

不一樣的渣馬(21/1/2024)

 

後天便是一年一度的渣打馬拉松,但兩星期前的意外,不得不令我再三考慮應否退出是次賽事。我衡量過目前狀況,右腳跟已消腫,雖有少少痛,但跑十公里應可應付。最大的問題是右手不能活動自如,若出賽的話,需用左手托著來跑,否則右手會變成條條揈。

發生意外日期:4/1/2024

送入醫院時一刻

 

過往曾因木梯折斷,導致右腳直插地面,一星期後,我仍能參賽十五公里;五年前又從摺梯墮下,摔破金魚缸,右手肘被玻璃狠狠割開,傷口足有六吋長,在包扎住的情況下,仍有參賽。

 

莫非今次意外,是上天給我的另一個考驗?回顧馬拉松精神,就是挑戰,堅毅與超越。參賽者不乏殘障人士。我只是右手未能提高,跟他們相比,實在微不足道,最後我決定如期出賽。

 

周日早上,吃了一隻香蕉,啪了兩粒止痛丸,隨即出發往維園。以往跑半馬,起點設在尖沙咀,今次參加十公里賽事,起跑點設在東區走廊。

存放行李

全程在港島作賽,對我來說頗有新鮮感。寄存行李後,步行約一公里有多,才到達設在東區走廊的起跑點。


當笛聲响起後,我左右手緊握,開始賽事。我這次目標,只望完成,故沒有緊隨周邊跑友,自己跑自己步速。


左右手互相緊握的跑法,十分費力,我只能以均速推進。完成時間1小時12分。


時間絕非理想,不過,在此情況下完成賽事,卻帶給我另類滿足感。

曲終人散

完成賽事獎牌

 

2023年12月27日 星期三

街馬 (17-12-2023)

 







今年街馬比前進取,首次加上全馬。而半馬及全馬起步點均在港島區,穿過東隧跑回九龍。

 

渣馬跟街馬剛好相反,全馬及半馬均由九龍尖沙咀清真寺起步,取道西隧,終點維園。

 

現在舉辦的賽事,均沒有即日寄存行李的安排。若想寄存行李,需提前個多星期存放。這種安排,令跑友十分不便,因比賽當天,不能穿著太多衣物,否則會成為負累。

 

這次十公里賽道,十分有特色,穿越二大基建。以將藍公路近日出康城為起點,取道將軍澳隧道往藍田,終點九龍灣。

 

這條新的賽道,甚具吸引力,可以邊跑邊欣賞海景。對我來說充滿新鮮感,故報名參賽。

 

那朝早上嚴寒,由於沒有即日寄存行李服務,我只能穿著簡單跑步短衫短褲,再罩上一件即棄透明膠雨衣作保暖,在起步時甩掉便成。望上有點怪相,但我並無選擇,因太多衣物會對比賽造成負累。

 

據天文台公布,將軍澳那天早上的温度徘徊在攝氏十一度,怪不得當我甩掉雨衣時,有點剌骨的感覺,尤其是跑上將藍大橋時,寒風特別凜冽。當進入將藍隧道時,開始感到翳焗,有在冰天雪地跑進沙漠的感覺,有跑友索性連上衣也脫掉。

 

西隧的通風系統,明顯比將藍隧道優勝,因我跑渣馬時,沒有這種翳焗的感覺。

 

部份路段不乏斜路,令跑手感到吃力。我最後以00:59:19過終點。能在一小時內完成十公里,算不過不失。期望下月的渣馬,可造出較佳時間。


2023年11月25日 星期六

彫塑

 







彫塑,既是藝術品,也可用作宣傳作用。

 

幾年前我到深圳龍崗參加十公里步賽事,在當地的公園,看見不少跑步健兒的彫塑。應該是當地政府藉著舉行長跑比賽,向巿民灌輸強身健體的重要。

 

話說回來,我在本月重返二十年前工作過的沙田裁判法院大樓。大樓依舊,但環境已轉變。

 

大樓面對的公園,樹木長高了,還多了一些花莆。但最令我感到奇怪的,竟有一個巨大彫塑,面對著法院大門!


所有離開法院的人,都要跟這彫塑打過照面.


 

環看四周,有不少地方可擺放彫塑,為何要頂著法院大門?是風水?定有其他用意?真是不得而知!

政府福利

最近跟朋友閒聊,才知目前政府發放不少福利,看看你是否懂得申請? 政府為了鼓勵中高齡人士就業,成立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 參加資格十分簡單,只要是香港居民,年滿 40 歲或以上,在參加計劃前,在香港連續 3 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包括受薪工作,自顧工作及經營業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