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9日 星期五

政客與事後孔明



兩警開三槍,男子頭頸中彈亡」日前報章報導,一名男子因妻子抱著兒子離家出走,往舊同學的家暫住。男子往尋妻時與大廈保安爭執,驚動警方到場,他激動地亮出刀脅持保安主任,其妻聞訊落樓勸阻,但男子情緒失控,持刀撲向妻子,警員喝止無效,恐女事主受到傷害,兩警共鳴槍三响,兩彈擊中事主額頭及頸部,當場斃命。

事件發生後,照例有議員及巿民會提出質詢及批評警方,就以這件案件為例,有巿民質問「一把刀要開三槍?點解打頭唔打身?」結果行兇者變成受害人,獲得他們的同情,這種本末倒置的事,在香港屢見不鮮。

假如當時警方沒有開槍,結果可能改寫,疑兇的妻子可能因此受到傷害,那些議員及巿民,又會批評警方沒有盡力阻止兇徒行兇,在眾目睽睽之下,任由罪案發生!

一個在警察擎槍警告之下,仍不肯就範的兇徒,好不到那裡。這種窮兇極惡的人,就算手持一把刀也會有殺傷力!相信大家沒有忘記探員朱振國,他就是因為沒有開槍制止兇徒,可能他在開槍前,顧慮到開槍後會受到議員及巿民的壓力,結果在猶疑之間,慘被兇徒割頸變成植物人!

事後孔明正正是政客及部份巿民的通病,所以無論結果怎樣,他們也會作出批評!最可笑的是涂議員,在案發後他要求警方就開槍個案,遞交詳盡報告。事實上不用去到開槍這麼嚴重,就算一般投訴,牽涉的公僕,也要寫報告!所以涂議員的公開呼籲,又是乘機抽水的一個例子。至於兇徒的父親,沒有就好好教育兒子而反思,還質疑警方開槍「離譜」!我覺得離譜的是這位父親,他累死了自己的兒子,還將責任推在其他人身上!

29 則留言:

  1. 而家通街都係詐癲納褔,是非顛倒,爛命一條嘅惡人。究竟責難警方嗰班人真係冇能力分辦是非對錯,定係花生友至在搞事?兩者之中我都寧願佢地係後者,不然民智如此低落就真係很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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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相信有部份故意挑起一啲茅盾,有部份乘機撈政治本錢。我亦唔排除有小部份巿民嘅想法,佢地只係睇到結果,但究竟當時環境係點嘅呢?大家都是憑空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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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LC係我嚟, 點解會轉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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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吓? 我重以為係咁啱經過嘅自由行旅客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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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當時個男人有幾兇狠, 只有在場人事先知, 咁快就話個警員唔啱, 好唔公平. 政客就一定係抽水啦, 有d報紙直頭寫到警員係有心"對冧"佢咁, 擺明有心誤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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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正常來說,一般人見到警察,就算性格火爆,唔即時收斂,但都唔會拎把刀出嚟。更甚者,在警員拔出配槍時警告時,仍不罷休,挾持人質!可想而知,這類人只有用武力,才可以廹佢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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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警察也是因控制不了情況才被迫開槍。 所謂子彈冇眼, 警察非神射手未必可以射中"非要害"。事後議論紛紜都是各持己見, 有如老翁、孫子和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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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批評是很容易的,但處於一個險峻的環境,在電光火石間作出決定,實在是不容易。當時的景像,同一時間進入兩個不同的腦裡,得出同一結論,就是非常危急,如不開槍,不能制止兇徒傷人。我相信在這瞬息間,再沒有多餘時間考慮!兩人同時射向頭部,明顯那是最安全及不會傷及受害人的位置!我不相信兩位警務人員故意殺死該疑犯,所以那些說為何不射其他部位的言論,只是風涼說話 。俾著他們在現場,可能驚嚇到手騰腳震,子彈橫飛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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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我的丈夫咁暴躁,動氣動刀,我會驚足一世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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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俾著我都驚喇,動不動就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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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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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當年李修賢D戲觀眾受落就係咁解. 假設呢個糊塗議員係當事人, 佢或者佢家人親屬被協持, 警員見到係佢, 就話知啦, 唔開槍, 免得被人抽秤.

    大佬, 開槍打死人, 你估貪得意呀? 係都打死你呢個仆街議員啦!

    真係估唔到, 幾十年前戲子佬就講晒, 而家D人反而唔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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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真係好想見到有朝一日,呢位議員俾人挾持,睇吓佢被兇徒嚇到屁滾尿流個衰樣!你睇番事後嗰個差人成身震晒,就 知開槍打死人嗰種心理感受同壓力,不足為外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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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其實冇人想打死人架!
    警察咪話開槍咁大件事,拔槍都要寫詳細報告啦,涂議員吾會無知,抽水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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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相信呢位議員好清楚政府運作,過佢只不過乘機講 啲佢選民喜歡聽嘅說話啫!根據報章報導,開槍警員事後成身震 晒,可以知道開槍後嘅壓力有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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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呢啲情況在每個人來說都有不同的反應,所以很難指控「誰是誰非」。
    因此那些議員傳媒等的意見就無需理會,因為也如我上述所說每個人的感受都不同。
    通常都有偏頗的立場或利益上作出有用心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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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說得對,他們的言論已預先設有立場,故此未能中肯地反映事件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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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曾目睹過兩次槍擊,而那兩次都時時間救了我,是我剛行開就發生了,事後也驚到腳軟,連行都行唔郁,若你有看我「北美洲行」之【亞郎的故事】,你就知我有多恐慌有多狼狽。所以,話人之前唔可以噏得就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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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那麼我要去看看你的故事了! 遇到咁嘅場面,保持鎮定同冷靜唔係咁容易,就算係差人都係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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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兩警開三槍,男子頭頸中彈亡」...開槍,應該指向手腳或朝天,向人頭部開熗一定會死人,點解打頭部而不打下身!
    現在下定論也太早,只能等開死因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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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警察不是FBI特警,可能啲人睇得布斯徫利士或史泰龍的英雄片太多.可以好從容咁將悍匪制服!呢啲咁嘅場面,唔係拍戲,我相信無時間可以思考,開槍係本能反應,可能向頭部開槍可以避免傷及人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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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閉路出左, 當時情況都好危急. 在場既老婆都冇反對, 關你個議員乜事?
    個男人一直有行為問題, 佢讀特殊學校(唔係弱智學校), 係仲衰過band 3果D. 佢本人有好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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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呢類人仁慈,就係對奉公守法巿民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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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Philip母親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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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軒姐,祝母親節快樂!今晚怕且可以休息一天,享受子女送給你的母親節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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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D議員就最多野講,好似講咗唔洗負責任感樣,事情未明朗之前就講!決定開槍與否,都要勇氣g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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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唉吔! 你咁都唔明! 點解咁多人想做議員?原因係人工高,又可以鬧政府,最重要係唔需要負責,噏完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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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講多無謂、假如當時被挾持的女士就是某議員的太太或親人嘅話、佢一定會在垃圾會大大稱讚捕快當機立斷、救人於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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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嗱嗱嗱!域兄!你可能諗多咗喇!如果有朝一日,議員見到老婆被人挾持,佢可能暗自高興,皆因又可以搵過另一個新歡!因佢曾經有被飛嘅經驗!倒返轉頭,佢或者會責備個捕快都未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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