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 星期五

黑與白


報章日前報導,當年轟動一時,持AK-47步槍連環行劫金行的囚犯葉繼歡,於服刑21年後,由於肺癌病情惡化,在獄中醫院不治離世。

這件嚴重的械劫案,當事人為了自己的罪行,被判囚36年,可以說罪有應得。但很奇怪,竟有律師同情他的遭遇,在葉死後透露他被捕的過程,指他當年企圖再犯案,在登岸時遇上數名巡警,一念之仁放走兩名警員,對方曾承諾當沒有見過大家,各自散去,但之後卻違諾向他開槍,結果他受傷被擒。

事件是不是如那位律師所述,葉因為有一顆仁慈的心而成為階下囚呢? 真的不得而知! 同時她間接將兩位警員塑造成一個不守承諾的形象,難道執法人員對罪犯也要講求義氣嗎? 除此以外,葉的前顧主也十分慷慨,每月送萬多元義助其妻女,作為她們的生活費用。

葉先生是一個大盜,還是一個好僱員及義薄雲天的英雄? 我也被他的前僱主及那位律師弄得胡塗了!

17 則留言:

  1. 顧主慷慨,每月萬多元助其妻女,作為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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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他/她們都講多咗,不過是想表現吓自己而已,當年枉死途人的一屍兩命女護士又點計?
    他的前僱主及那位律師試吓俾AK47指住,會唔會又咁講?
    大盜已經是殺人犯,破壞香港治安,浪費納稅人金錢,唔好幫佢講咁好話啦!雖然我知道佢信咗宗教,上帝原諒佢係佢哋嘅事,但錯咗就係錯咗,唔係話上帝原諒佢都要我們接納,人地無拿拿無咗個女、老婆是一輩子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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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不明白,為何有人將一個大賊塑造成一個有情有義的人?你說得對,無辜的護士點計? 唉!是非癲倒,莫過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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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覺得那個女律師擺明係抽水,一邊大讚高局長,另一邊就插到懲教處一個仙唔值兼玩嘢……試想下,若照那個律師要求給葉繼歡醫病,你應該都知啲官僚幾咁怕揹鑊,大盜喎……咁就梗係會留難喇!
    其實,點解佢之前唔講,而要到葉生過身後至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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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顯抽水,我有同感。死咗先講,呢啲咪叫死無對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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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情有義翁靜貞 收養葉女見真情
      劉主月贈萬二元 回報救火顯名聲
      高永文是中西醫 金針鎮痛善心銘
      多行不義必自斃 袖手旁觀老襯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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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的亡命之徒,始終不值得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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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都唔明點解身為律師,竟對一個亡命大盜歌功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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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葉的前僱主也十分慷慨,每月送萬多元義助其妻女,作為她們的生活費用---->一個人如果犯法,其他人(不論是相識還是不相識)是否應為其家人籌集生活費,這點其實是有爭議的。如果這反映了「犯事者」是一個好人(我存而不論),引起非議,則應否薵款真的值得思考,引以為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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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但他的胞弟在國內十分富貴,很有勢力,記者向村民採訪關於他胞弟的事,大多噤若寒蟬。故此他的家族應可以向其妻女施以援手,而前僱主義助,變相鼓勵犯事,我認為在社會上帶出一個負面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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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情有義翁靜貞 收養葉女見真情
      劉主月贈萬二元 回報救火顯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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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唔覺得佢有情有義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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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兵就是兵、賊就是賊、兩不相容、各司其責。記得某年大台拍攝一輯馬交黑幫大佬訪問、將黑老大塑造成義氣嘅英雄人物、搞到被全城鬧爆。今次狀師已經算係手下留情架喇!紫荊城之所以為變罪惡城、與那些在社會上具影響力嘅人和機構不無關係。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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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說得對!現時某些在社會上有响力的學者或專業人士,做事沒有經過三思,就發表一些謬論,難怪社會道德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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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不如我地大膽假設,玩埋CROSSOVER和穿越。如果當日葉生在西環尾駁火中被打爆左個肝,要肝臟移植先可以活命。佢個女話要捐肝但又欠三個月才滿十八歲。報紙會唔會報導好爸爸求肝續命?會唔會有人提出修例或者行駛酌情權?又或者輪到屍肝,會唔會有人反對用在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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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呢個問題好複雜,如果真係發生咗,睇嚟會引起社會各界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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